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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璟然今年还不到四十,坐在这些古董之间,时而感觉自己已经老到四百岁,老到不是被认成最小的弟弟的妈,干脆能当他的祖奶奶。她非得祛这个魅不可。
她慢吞吞喝一口茶,问何煜呈,他是不是真的和俞亚廷有什么?上一次你往死里搞冯德君,不也是为了他?
她自诩算是了解何煜呈,他自懂事以来就只做一件事,是要向人证明自己。他不一定和冯德君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至于要为了俞亚廷做到什么程度,他行动的目的只是为了他自己。胜者为王,他把冯德君的业务一个人吞了,不管他需不需要都吞,没什么比这个更痛快。痛快是痛快,可也是幼稚,他的心智没有健康地成长到匹配他的位置。
她没等何煜呈回答就继续说下去:姐姐是过来人,当年爱得真心真意就要结婚,结婚后撕得也真心真意,但现在还是一样恋爱,恋爱无罪,世间最好的感情就是恋爱。但恋爱有很多很多种,retionship、ternship、buffet crh、vonteer。明白吗?
她靠在椅子上,摆出一副历经世事的成人相:“玩玩是无所谓,别动感情。但我非常支持你谈恋爱哦,谈恋爱的过程是特别重要的。”
她这两句话自相矛盾,她自己好像都没意识到,不动感情要怎样谈恋爱,怎样去享受那个过程?何煜呈想要澄清一下,他的爱是爱,和谈恋爱不是一回事,爱是以他的方式爱。
他已经从醉里完全清醒过来,切换成另一个他。爱是他舒服了就可以,对面怎么想不关他的事,他的爱是拜偶像的爱,偶像死灭后,他的爱也依旧是纯真的。
这些他不打算告诉何璟然,只是说他知道,他明白,好像他已经承认了姐姐说的是事实。何璟然若有所思,真要回溯往昔,这事还是她牵的线。那时候她没有了解俞亚廷很多,只知道他在圈子里是个美丽又傲慢的传奇,品牌总监想和他吃饭都得看他给不给面子,怎么就那一次他出台陪客,就让她幸运地赶上。
她当时是藏了点私心——何煜呈如果真的泡到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对她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在事业这方面她百分之百支持弟弟,何家的商业版图当然越大越好,她的心思已经花在如何将何仲钦的伟业延续下去,没有心力再去在时尚圈里深耕,正好何煜呈补上这块空白。
“爸爸给你联系了一个记者,要为你做访谈。”何璟然看着手机邮件,“你准备一下,今天下午。”
何煜呈知道,爸爸为了他是犯不上的,主要还是为了何家的面子问题。不然他都回国这么久,什么访谈早不做晚不做,非要赶在这时候做。但他没必要在这种地方搞叛逆,他听他姐姐的,往酒店去。
真路人才懒得理他这些花边新闻,这种东西都是做给圈子里的人看。房间里面恭候他的记者也是他的熟人,之前在当地某出版社上班的,后来直接专职写这些名人传记。他给他爸爸写过三本书,歌颂他的丰功伟绩,还卖到了大学经济系当教科书。
那就开始吧。他们开始聊天之前,记者居然拿一个人物小传给他看,刻画杜撰他的生平经历,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他问他是否满意,有没有哪里需要修改,无所谓的,他说,随便怎样写都可以。对方喜出望外,没见过这样好伺候的甲方。
那我们就开始聊?他问。何煜呈说可以,聊的是他回国后做的那些投资,对他未来的计划则闭口不言。记者又试探地问他,这样可以吗?他还是说,可以。
在这方面他比他爸爸省事得多了,何仲钦找人写传记都不是为了对外的名声,是他自己要翻来覆去地读。所以他就挑剔,絮絮地重复一句话:这个地方不能这样写,我不是这样一个人,你不要紧张,我不是在和你生气,我只是想知道,是哪里让你觉得我是你写出来的样子?
他爸爸就是这样诚挚地爱着他自己,所有在sns上给人洗脑的博主在他面前都要靠边站。他爱他自己就爱到连留不留胡子都要在家里开一个投票大会:我留胡子会显得老对不对?但剃掉就和维基那张照片上不一样。这个问题你们怎样想?投留胡和不留胡的,请分别写两百字的理由来。
当时何煜呈和何璟然对视一眼,姐姐目光里全是无可救药:了解了吧?老爷子就是这样的。但这一段如果也写进稿子里,爸爸肯定又不要承认他是这样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他好奇的是他爸爸到底是怎么判断的?他拿到成稿的时候,也无法将里面那个人同自己对上号。一个多年难遇的豪门精英——那是他吗?可以是吧,但说是旁人好像也没差。问题是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要去认真揣摩这种问题,我我我我我的说着不烦?怎样写是一回事,自己真信了才离谱。通稿发出去之后,他收到各路友人的礼貌性赞美,林祈恩则给他一个惊叹的表情包,顺便再甩给他一篇俞亚廷的通稿。看看吧,营销号因为你俩赚了一星期工资。
那是和描述他完全相反的另外一个角度:俞亚廷私生活混乱,道德观不明,耍大牌,喜欢搞受害者视角骗人同情之类。左右都是这个人死了算了活着就是祸害,但他看俞亚廷却更像是在看他自己,每一条特质他都能从自己身上找到。相对的他们怎样写他?他聪明过常人,商业嗅觉敏锐,情绪稳定永不失控。这些也一样能送给俞亚廷——也许他们互为表里。
他又想要见他,一个人总是想见炮友是有点危险了。俞亚廷睡完就跑,不会给他留什么早安吻。他们睡的每一次都是新的,不搞藕断丝连那一套。就连同他的感觉也是新的,他既想作践他也想膜拜他,把自己变成一个精神分裂。他盯着镜子里他自己的脸几秒钟,和通稿上的照片无法对应成完整的一体。
不止是他自己,他也一样无法把他妈妈和她留下的影像对应起来。在舞台上绷直脚背的是一个人,在别院里当望夫石的又是另一个人。她过去上台之前,会对着化妆间的镜子涂鲜艳欲滴的口红,先细致地勾唇线,再把红色填进里面。眼睛她也是自己画,贴那种很沉重的粗睫毛,像黑天鹅的翅膀。藏在睫毛底下的眼线也是黑的,往太阳穴画很长的一条。这张脸就像是从镜子那一端溢出到现实的。
他妈妈年轻的时候,不化妆要比化妆更加漂亮,小时候从舞蹈教室出来,看路上的手艺人捏面人看得晃了神,手艺人看她也看晃了神,她比自己手指下的面人更加唇红齿白。他就照着她的模样捏一个送给她:“你有没有钱?没有钱也没关系,那你给叔叔笑一笑。”
这时有路过的摄影记者给她拍一张照片,是她和面人的合影,就放在报纸上社会百态那一栏。本来她家里人骂她晚归,听了这桩经历后,愤怒和担心都变成骄傲。等报纸发出来,她爸爸迫不及待买十份回家,在家中亲戚当中发一遍,再在学校里传阅一遍,人人都夸她美,她还以为自己就此飞升,未来都风光无限。
她刚开始跳舞的时候也是的,没见过这样美又会跳舞的人,她只站在那里就像要成仙。舞团造势造得很大,一张票价格翻好多倍还要用抢的,好多人几千公里飞来就为了看她一眼。她被捧得七荤八素的得意,那时候她以为人生都是这样一直往上升。
何仲钦看上她也是在这个时候,听说有个跳舞的女的很漂亮,那可以去看一眼。舞和音乐都是高尚情操,他也喜欢。他憋了一肚子的肖斯塔科维奇,迫不及待要找人聊天,但她让他失望了,她屁都不懂,只是个美丽白痴。他说肖斯塔科维奇,她居然以为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很少读外国文学。”她这一句话说出口,何仲钦就知道她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
但她还是太美了,他见过一次竟然念念不忘。一个笨蛋美人娶回家也没什么不可以,不懂肖斯塔科维奇有不懂的好处。他于是又往她的剧团去,指名要见她。他带她去了几次酒庄,最后一次是教她酿酒,让她用脚踩葡萄酒。她听不懂,用脚,踩葡萄,来酿酒?真是个白痴,他暗叹。但她白痴的样子也迷人心窍,他指着葡萄桶——对的,踩进去。
她还是以为这是个玩笑,但还是乖乖提着裙裾踩进去,紫红色的浆果在趾缝间爆开,凉津津的果汁漫到脚背上,她脚趾条件反射地蜷起来不敢再动:“何先生……”何仲钦笑意更甚,她真可爱,他一定要想着给这双脚定制一双新舞鞋。
他把她从葡萄桶里抱出来,她的脚尖在簌簌往下滴着晶亮的紫红色果汁,落在何仲钦的羊毛西装裤上,昂贵的质料吸饱了葡萄开始发酵的酸香,她很害怕,她把他的衣服弄脏了。何仲钦嘴唇贴着她的耳朵,问她要不要嫁给他。她受宠若惊了:“我可以吗?”不等他回答,她又天真地眨着眼睛问:“那你真的爱我吗?”
爱也是爱的,欣赏也是爱,宠爱也是爱。何仲钦诚恳地说他爱,特意买一幢别院给她一个人住,她穿丝绸好看,他就能把能买到的真丝晨袍都一次性买回家。高兴的时候,他还愿意给她亲自涂指甲油,十片仔细修剪过的指甲是十颗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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