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之夏(9)
“你认为那是个好选择吗?”托尼应付完几个‘朋友’后,才发现表弟兼好友的菲利普正搭讪一个栗发美女,然而很明显是吃瘪了。他看了一会儿,等女士离开了才上前和菲利普说话:“你知道的,美女总是心高气傲的,不那么容易得手。”
“尤其是刚刚那位那样漂亮的……看她满不在乎的神情,真正是高岭之花……你可能浪费大量时间,结果一无所获。”
托尼认为自己给出的是可靠的忠告,他们这样一文不名的年轻人来到纽约,如果目标是通过婚姻少奋斗三十年,一下实现阶层跃迁,那时间就和那些来到纽约的地方美女差不多宝贵了——当然,后者的时间可能还是更宝贵一些,毕竟世界对女性总是要求‘青春’的,对男性则要宽容一些。
但不管怎么说,年轻一些总是加分项,所以不浪费时间在成功率不高的‘项目’上是很有必要的。
菲利普却看着丽莲离开的背影,露出了志在必得笑容:“哦,你说的或许有道理,不过我认为世事无绝对。这样出身富贵又貌美非常的年轻姑娘,有时可能比没那么漂亮的更容易被打动。大概正是因为她们太‘完美’,太高不可攀了,所以小伙子们总是望而却步?”
“所以她们缺乏经验,各方面都是,会非常纯情……”
这话未必没有道理,托尼也就没有继续劝说了。反正这只是菲利普的一次尝试罢了,如果失败了就当是一次经验,有的时候只有自己尝试过才能死心——托尼还是不看好菲利普,菲利普的那番话不无可能,但也只是不无可能了。
一个美丽的富家小姐,或许会因为其完美,使得男士们大多没有勇气上前,所以缺乏一些必要的经验。但这样的小姐注定是‘抢手货’,到了合适的年龄,总会亲友热心地‘牵线搭桥’。
至于说,菲利普靠自己竞争过那些潜在的对手,让富家小姐为爱任性?哦!这种事儿只有在电影里才理所当然,实际是很难发生的。应该说,漂亮而贫穷的姑娘钓金龟婿还有一些可能,毕竟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姑娘成功了。但名媛下嫁?这要难得多!
女性做选择要比男性保守的多(这也和女性的生存环境比男性恶劣有关),她们总是倾向于嫁个更好的丈夫,或者至少和自家差不多的——不是没有昏了头的,但这很少。
刚来纽约的菲利普可能还没有深刻理解这一点,所以会有点儿不以为然、妄自尊大……这没什么的,年轻人总要上这一课的。而且菲利普也只是他的表亲而已,给予一句忠告是很自然的事,可是替对方做决定?那就不必了。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在快要开始跳舞时,菲利普特意站在了距离丽莲比较近的位置——派对舞会氛围几个部分,现在是第一部 分,为了让派对上的男男女女迅速热络起来,这部分并不是‘邀请跳舞’那种形式,而是按照主持人的安排来。
主持人会随意选择早就准备好的条件,比如说头发、裙子的颜色,姓氏的开头字母,以此限定舞伴,大家得在最快的速度找到符合条件的,然后跳进舞池。这样,当一只曲子跳到一半,还会宣布新的条件,然后换——舞——伴——
“……那么,女士们请注意,你们得找到一个姓氏是b开头的——”戴着夸张领结的主持人挥舞着一只手,大笑着说:“这不算难,对吗?快行动起来!”
这种要求对原本就是这个圈子,大家彼此认识的人比较有利。丽莲是第一次来,最多就是刚刚进来后,有几个主动和她打招呼的男士报了姓名,其他的就一概不知了——而且说实话,就算是自报家门那些,除非是很常见的姓,不然她也不能很确定他们姓氏的拼法。
所以丽莲顿了一下,原本不打算邀请谁去跳舞,就略过这一支曲子了。没想到,有人主动走到了她面前伸出了手:“请问我可以吗,富尼叶小姐?”
是刚刚和他搭讪过的年轻男人,丽莲记得他做过自我介绍,回忆了一下:“等等……我记得您的姓并不是‘b’开头,对吗?”
丽莲有点儿忘记他介绍时说的姓了,不是她记忆力差,单纯是她没放在心里。用中国话说就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在脑子里留下印象。不过到底是刚发生不久的事,所以她回忆一下,还是能确定不是‘b’开头的。
“哦,您太老实了,这里有很多原本根本不认识的人,彼此没有通报过姓氏,这样寻找舞伴的条件根本不合理——而且,如果能和您一舞的话,没人会拒绝短暂地成为‘博克’、‘鲍德温’‘布朗’或者别的什么。”
“不然您就称呼我‘巴纳德’吧,今晚我可以是巴纳德。”菲利普微笑着说,他一直知道自己微笑时更好看。
菲利普主动站得离丽莲近一些就是为了方便随机应变,现在机会不就来了么?
这种推拉小巧思,丽莲原本应该不会太抗拒,毕竟虽然她无意和人暧昧,但派对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对方是个过得去的人,她也会以符合当下社交期待的方式接触一下,就和团建的时候大家一起做游戏差不多。
但对眼前这个人,丽莲皱了皱眉……怎么说呢,即使搭讪她的男人大都是有一定想法的,有想法和有想法也亦有不同。她说不上来有什么不对,总之就是直觉吧,这个青年有点儿太‘油腻’了?
故作姿态经常会让人有‘油腻’的感觉,就是所谓‘装装’的,这在此时的男性中还挺常见的。但因为那些人的‘装装’就单纯是装而已,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油腻感就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可这个名叫菲利普的青年呢,是一种故意的、自知的‘装装’,所以更让丽莲受不了。
到这个时候,丽莲倒是没想到自己遇到一个‘掘金男孩’,实在是缺乏相关生活经验,怎么想的到这上面呢?
也是因为没有多想,丽莲思索了半秒钟,还是将手放到了对方手上,答应了跳舞邀请——受不了对方的油腻是真的,但既然参加派对,没有特殊理由还是合群一点儿吧。对方这么主动,她也没有别的舞伴,跳一支舞就跳一支舞呗,也不会少一块肉。
事实上,他们都没有跳完一支舞,因为这支曲子进入高潮,主持人就宣布了新的舞伴要求,大家都要找一个黑发舞伴(换言之,一对中至少要有一个黑发)。丽莲是栗发,菲利普是暗金色,都不是黑发,所以就算菲利普不愿意也只能换舞伴。
舞池里一个黑发男人在新要求被公布后,几乎是立刻的,就松开了原本的舞伴,闪到了丽莲面前,顺便将菲利普挤到了一边:“女士,ay i?”
丽莲在舞池里跳了不知道多少支曲子,足足有近二十分钟吧?最后实在是累了,这才下舞池的。这时候菲利普又端了两杯香槟来,将其中一杯递给她。
丽莲轻巧地拒绝了他,又从一旁端酒的侍者托盘中拿了一杯莫吉托,笑着说:“不太想喝香槟,跳完舞后莫吉托更好喝呢!”
其实根本不是这个问题,只是丽莲没有从不太熟的人手中接酒喝的习惯——就算六十年代的美国,还没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药物,不太用担心陌生人递过来的一杯喝的里就加了什么料。但防人之心不可有,她习惯了小心一些。
“莫吉托的确是经典美味。”菲利普不可能想到丽莲不接他的香槟是防备他,真的一位丽莲是更偏爱鸡尾酒莫吉托,还夸赞道:“对于酒有自己的品味,正是姑娘们越来越可爱之处呢……您这一点也很像盖茨比时代的飞来波女郎。”
在运动和酒精的催化下,丽莲笑着和菲利普说了一会儿话。不只是莫吉托,后面她还喝了一杯曼哈顿、一杯金菲士……喝完金菲士她摸了摸脸,决定就不再喝了——跳完舞后格外渴,一不小心居然喝了三杯!
虽然每杯都是杯子的1/3不到,严格来说没那么多,但她本来就不是经常喝酒的人,谈不到酒量。如果不想喝醉,就得早早刹车。
“您不喝了吗?”菲利普极力劝酒:“今天的酒很棒啊,刚刚我尝过干马天尼了,大概是我喝过的干马天尼中排前三的。”
“哦,不用了,我可不想喝醉,那不太好……尤其我一个人来的,太麻烦了。”酒精对丽莲已经产生影响了,她完全说了实话。
当然,这样的实话说了也没什么,菲利普更是不以为然,只以为这是个‘好女孩’。立刻笑着说:“喝吧、喝吧!喝酒就是要尽兴不是吗?当下可是最好的年代,我认为比二三十年代更好,那时候还有禁酒令呢!我们在一个豪饮无度的美好时代……美味香甜,不可不尝!”
“至于麻烦,嗳!您说什么呐!像您这样的女士,不会有人认为是麻烦的。相反,您应该给其他人帮助您的机会。”
菲利普脸上的兴奋已经没有掩饰了,丽莲就算再迟钝,不知道他是个‘掘金男孩’,至少也能感受到对方的不怀好意。几乎是立刻,她脸上的表情严肃了一些,往一旁退开,和菲利普拉开了距离。
“怎么了?”菲利普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同时跟着丽莲移动了两步。
“不,太热了,您能让开一点儿吗?”丽莲不想撕破脸,一只手朝脸蛋扇风,好像真是多喝了一点儿,需要身边空气流通一些:“让我一个人呆会儿吧,‘巴纳德先生’……您去和别人说话吧,那边那位女士好像一直在看您。”
“对我来说,您现在就是最重要的。”菲利普听懂了丽莲婉拒的暗示,尽量将话说的含情脉脉,这是他和表哥托尼学到的一招,需要眼神和说话相配合。
然而丽莲并没有从中感受到他的魅力,她只觉得烦躁——就在她实在忍不了,打算撕破脸就撕破脸时(反正大家都不认识,这一次派对见一面,估计一辈子不会再见面了),突然有人挤进了她和菲利普之间。
“富尼叶小姐!希望您不会觉得我来迟了……真抱歉,虽然是我邀请您来的,但却没有时间陪您……希望您能体谅,毕竟我算是今天这场派对半个主人,很多事不得不去做。”弗莱明·富兰克林满面笑容地对丽莲说道。
说完后冲丽莲点了点头,才看向另一边的菲利普:“您好……您是富尼叶小姐的朋友吗?我刚刚看到和您同来的莱斯特先生了,我还以为您是莱斯特先生的同行或者朋友呢——因此还诧异,您居然和富尼叶小姐认识。”
弗莱明·富兰克林看到了菲利普对丽莲的纠缠,原本是打算看戏的,不过随着丽莲表露出不耐烦,菲利普明显没能吸引到她后,他就站了出来。
一方面,戏看到这里已经没什么意思了。真要是好莱坞那一套,掘金男孩儿找上美丽姑娘,以为她是富家小姐,最后发现是个穷姑娘,最后爱情和金钱之前选择前者,那倒是挺有观赏性。可是,这不是一开始就行不通么?那姑娘对那个打她主意的男人根本没兴趣。
另一方面,弗莱明·富兰克林自诩是个‘绅士’(不管其他人承不承认这点),看到女士都不愿意了,肯定是要上前解围的。
“啊……富兰克林先生……”不同于弗莱明根本不知道菲利普的姓名,菲利普当然知道他是谁。不只是因为弗莱明是今天这场盛大奢华的派对的半个主人,更因为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名字在上流社会本来就广为人知。
菲利普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了,在他的视角里,弗莱明·富兰克林会说这样的话,就是对他的一种警告——即他知道他是什么人,和托尼是差不多的,话里话外不过是警告他远离这位出身不俗的‘富尼叶小姐’(弗莱明·富兰克林确实有误导菲利普,让他以为丽莲是富家小姐)。
虽然菲利普并不怕自己的身份为人所知,,毕竟这种事本来就是瞒不住的。但问题是,最好不要一开始就让富家小姐们知道自己一文不名,至少得让她们对自己有一点儿好感再说——这也是表兄托尼教他的。
菲利普认为这挺有道理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富家小姐们确实很可能合上那道门,根本不给机会。
所以,当弗莱明·富兰克林的‘警告’出现,菲利普就算再不甘心,也不能再纠缠了。那样不只是他没有了接近‘富尼叶小姐’的机会,还会得罪弗莱明·富兰克林……最后他也只能尴尬地笑了笑,随便找个理由走开了。
“谢谢您。”菲利普走开后,丽莲才脸色放松了一些,对弗莱明·富兰克林致意:“还有,谢谢您邀请我来参加派对……我没想到是这样奢华的派对,真是大开眼界。”
这种级别的派对,如果是买票进场参加的,大概每张票能卖到上百美金。场地、食物什么的就不说了,光是酒水就能看出不凡,葡萄酒都是十来块美金每瓶的名酒呢!还有乐队,邀请来表演的艺人,后者都是能出现在高级夜店,甚至电视上的,出场费也不低……
啧啧……上百美金,这可是美元和黄金挂钩的时代,说是‘纸醉金迷’,真是字面意义上的‘纸醉金迷’啊。
“哦,别这样说,如果是刚刚的事儿,那是作为派对主人,以及一位绅士该做的——主人不能让客人为难,绅士也不该让一位女士为难。”弗莱明笑着耸耸肩:“如果是邀请您来参加派对,那就更不该道谢了!就算道谢也该是我对您道谢。”
“您能赏光到来,实在让这个派对添彩!您大概没注意到,自从您走进来后,大家都在看您、谈论您呢!我想今晚就会有很多人到处问您是谁了……然后一旦打探到您是谁,就会想尽办法邀请您去自己的派对。”
“圈子里总是这样,一个好客人大家都会争抢着要……只希望您到时候不要觉得心烦。”
“您实在过誉了。”丽莲想到了自己在城里时,确实会有不少人邀请她,有的邀请甚至莫名其妙(她和邀请方根本没有任何交集,都不知道对方怎么找上来的)。
幸亏大部分都被保罗过滤掉了,剩下的挑选着去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她对那些人别无所图,所谓‘无欲则刚’,倒不担心这有什么的。
弗莱明又和丽莲交谈了几分钟才离开……比他自己想的多呆了一会儿,不过他也不以为然——谁不喜欢欣赏美女呢?
这场派对之后倒没什么可说的了,虽然还有几个和丽莲搭讪的男士,但一切都是正常的那种。嗯,即使是会让丽莲感到不舒服,也不是菲利普那种了,而是另一种她很熟悉的、在六十年代美国非常常见的‘不舒服’。
毕竟这个年代的男性大男子主义都是明摆着的,甚至他们自己都意识不到问题所在呢……
丽莲本来以为派对之后,她和这位‘弗莱明·富兰克林’就不会有什么交集了,毕竟他们既不是一个圈子,也不是一个阶层嘛。但出乎意料的是,没过几天她就在‘商业街’的那家酒吧见到了对方。
“富兰克林先生?”丽莲走进酒吧,准备按照喜好点餐,省了今天回家做晚饭的事儿,然后就看到弗莱明·富兰克林站在吧台旁。他原本戴着的巴拿马草帽摘了下来,一只手拿着,一边扇风,一边和人相谈甚欢。
听到自己的姓氏,弗莱明下意识扭头,看到丽莲也有些意外:“富尼叶小姐?”
“你们认识吗?”原本和弗莱明交谈的男人坐在吧台位,往后仰了仰头,视线与丽莲交汇,笑着打了个招呼:“富尼叶小姐?您又来采购吗?今天来的倒比往常晚……您要喝点儿什么吗?我请您吧。”
“我借了邻居的车,开车来的,不能喝酒。”丽莲婉拒了。
当然,虽然是这么说,对方为她点了一杯没有酒精的柠檬苏打水,她也没有拒绝——这种程度的随意透露着熟稔,这让弗莱明感到好奇。
首先,他经过之前简单的接触,知道‘富尼叶小姐’并不是那种很容易接近的姑娘,请姑娘喝东西在她那儿可是很难行得通的。其次,弗莱明更了解自己这位朋友,他是一个真正有才华,并且恃才傲物的画家,也很少会这样对人和颜悦色。
他甚至是两人之间更主动的那个!
“……我之前在海边偶遇过富尼叶小姐,邀请了她去参加派对。”弗莱明回答了朋友刚刚问到的问题,然后看丽莲的注意力都在食物上,酒吧这时候又人渐渐多了起来,比较嘈杂,就压低了声音问:“您又是怎么认识富尼叶小姐的呢?”
朋友玩味地瞥了他一眼,原本只是不说话,是被弗莱明目光灼灼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放下酒杯摊摊手:“酒吧里很多人都认识富尼叶小姐……准确地说,一开始只有少数几个人认出了她,但说出来后,大家就陆陆续续认识她了。”
“您看起来好像不知道?富尼叶小姐是个很有名的作家。”
“哈!只可惜她的作品虽然畅销,却不是什么真正有深度的作品,即使我看的出来,她不是不能写严肃的作品……只要和她深入地聊一聊文学、艺术、哲学,或者无论别的什么,就会知道,她是极少数称得上聪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