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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上西区故事(3)

    上西区故事(3)

    “……这大概就是今年最好的音乐剧了,或许因为各人品味不同,有人会觉得还有更好的。但如果排一个心中3,《一步登天》肯定是要上榜的——就我个人而言,甚至比今年几部出彩的话剧更棒,是今年最好的百老汇剧目。”

    看完《一步登天》,走出‘46街剧院’时,丽莲对克里斯托弗总结了一下。

    百老汇主要是话剧和音乐剧,前者偏严肃,后者偏商业……当然,会有喜剧式的话剧,也会有相当文艺派的音乐剧,只是大致是如此罢了。

    丽莲的口味其实始终是比较商业化的,上辈子时梦想成为的编剧,也不是那种会产出深刻大作的类型。这辈子生活在六十年代,受环境影响,她的取向其实已经文艺不少了。毕竟这年头的文娱产品,主流还是做艺术与商业的平衡,纯粹的商业大作少见,且很少有取得辉煌成功的。

    但即使如此,她的创作,她的观赏对象,也不会太硬核……娱乐至死年代的未来来客是这样的。

    “或许,你有兴趣写剧本?”克里斯托弗对百老汇没什么兴趣,丽莲今天和他谈到的戏剧相关,他也只是能听懂(毕竟他的理解能力没问题),却不会有相应的理解与洞察。不过他会看人,大概察觉了丽莲对‘剧本’非常在意,说了很多想法。

    “要进军百老汇,将一个剧本变成作品,首先要被制片人和导演选中。当然,如果有投资人愿意推动,那些都不是问题……”克里斯托弗费力地回忆着自己曾经听人说过的只言片语,想要给丽莲一些建议。

    但丽莲又无意给百老汇写剧本,便笑着摇了摇头:“不,没那个意思,我对百老汇无甚野心。实际上,我的确想要成为一名编剧,但是是电影和电视剧的编剧——您可以认为,我对大众娱乐更感兴趣。”

    “相比起一场只有上千名观众,连演数年,观赏人次也只在百万级的戏剧……嗯,这已经是绝对大爆、流芳百世的剧了,基本是戏剧的极限。电影和电视剧的观看人群大得多,影响力也不可同日而语……”

    “我喜欢自己的作品带来影响,被很多人认可的感觉……或者说,没人会不喜欢这种感觉。”

    克里斯托弗大概理解了丽莲的想法,赞同地点了点头:“没错,喜欢被认可是人类的本性。这样看来,您的小说作品会是《驱魔夫妻》这样的商业小说就不奇怪了……事实上,我曾经以为您会写一些更深奥的作品。”

    没办法,丽莲给克里斯托弗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她在他的视角里,几乎集齐了‘传奇’的一切要素,贫寒的出身、美丽的容貌、独立要强的性格、高洁的心……还才华横溢!这样的姑娘,感觉就是要写诗歌,或者严肃文学的。

    不是说《驱魔夫妻》不好的意思,至少《驱魔夫妻》他还能比较看得下去。如果丽莲真的写了严肃文学作品……呃,他应该还是会坚持阅读,因为他真的很难拒绝一个靠近丽莲内心世界的机会。但这个过程可能会更艰难,更花时间就是了。

    “我的思想其实没什么深度,所以我也写不出很深奥的作品,就不要自取其辱了。”丽莲并不避讳这个问题,也没有此时作家一定要写严肃深奥作品的执着,甚至能以玩笑轻松的口吻说出这样的话。

    “不,您的思想有它的深度,只是您不会炫耀它罢了。”克里斯托弗还真是这样认为的,而且不能说是‘爱使他盲目’。

    因为只凭丽莲自有的几十年后的认知与思想,很多问题她理解的广度和深度,就绝对有其独到之处了……这何尝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呢?

    “您这样说真要叫我脸红了。”丽莲知道对方是真心话,所以更不好意思,她又不能说自己只是占了时代的便宜?所以这时就下意识地想要转移话题,看了周围一眼:“……啊,真冷啊,我们要去哪儿?”

    她穿着礼服裙子,就算围了一个短披肩,在纽约12月的街头也完全受不了。几乎是走出有暖气的剧院,立刻就瑟瑟发抖了。

    “我们去‘酸橙’坐坐,就在对面……趁着一场精彩戏剧的兴喝一杯,这再好不过了,还能吃点儿宵夜。”

    克里斯托弗也注意到了丽莲冷的发抖,但他穿的也只是单薄的正装,而没有外罩大衣。更何况,酒吧‘酸橙’就在马路对面,与其这时候脱掉外套给丽莲,还不如快点儿走过去呢。酒吧里也有暖气,进去就不冷了。

    ‘酸橙’是一家开业没多久的酒吧,不过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就在‘46街剧院’对面,所以很快为人所熟知了——这里算不上奢华,但也不是什么乱糟糟的地下室酒吧,很多从‘46街剧院’看完戏出来的体面人士,都会顺道来这儿喝一杯。

    走进‘酸橙’后,首先是一阵热气扑面而来,混合着酒味、烟味、各种香水味,倒不算很难闻。然后克里斯托弗就对穿着白色正装的服务生低声说了一句,并给对方塞了一张钞票。服务生眼明心亮,就领着两人在散台位置坐下。

    这个时候酒吧里人特别多,像吧台或者靠外的桌位都挤满了,很难找到位置。但靠近舞池的的散台不一样,这里是要付座位费的,尤其一些座位被高级侍应生掌握在手中,更是要看客人给多少小费来安排,这个时候倒还空着。

    克里斯托弗不在乎多花一点儿钱,当然就坐到了最好的位置。

    “这家酒吧还有舞池?真是时髦的设计……感觉更像是下城的店。”丽莲坐下后看了看眼前的舞池。

    “一杯尼格罗尼……您喝点儿什么?这还有吃的……”克里斯托弗对侍应生点单,征询丽莲的意见。

    “冬天就会想要热红酒,有什么热红酒吗?吃的……酒吧能有什么吃的?来点儿薯条、果盘、火腿拼盘下酒,可以吗?”丽莲想了想说。

    克里斯托弗看了一眼侍应生,侍应生立刻会意说:“是的,我们有热红酒,香料热红酒……您提到的下酒小吃也应有尽有。”

    丽莲还挺喜欢冬天喝点热红酒的,不只是因为冬天就愿意喝点儿热的,这是华夏人最后的倔强。还因为煮过的红酒,酒精大部分都挥发了,基本上可以将其当作一种风味饮品,而不是酒饮。

    不一会儿,他们点的东西就送上来了。丽莲的‘香料热红酒’还冒着白色的热气,她小小地喝了一口:“味道和我以前喝过的不太一样……但还不错。”

    热红酒这种东西,不同地方,甚至每家每户都有不同的配方。香料热红酒,也只是强调用了香料而已,所以喝到不一样的实属正常,只看味道好不好。

    “这家酒吧似乎是德国裔经营?”克里斯托弗在酒吧看到了一些德国风格的装饰,而且酒吧名字‘酸橙’就是用德语写的:“或许是德国热红酒的配方。”

    “那倒是不让人意外了,我以前只喝过英国热红酒——不过差的也不多,应该还是用橙子、柠檬、苹果、梨子这些水果,加上丁香、肉桂、大茴香、肉豆蔻这些香料,用红酒去煮,对了,还要放糖……甜甜的呢。”丽莲嘟囔道。

    “嗯,杯口擦过柠檬,还沾了盐……味道衬托出来了。”

    丽莲点的下酒菜也是绝对不会出错的类型,刚炸好的薯条很香,果盘吃的是水果,和酒吧的厨房无关,火腿拼盘也差不多,只要不讨厌吃火腿就没问题。就这样小口喝着酒吃下酒菜,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之间的氛围越来越温暖。

    那种在‘暧昧期’外徘徊的不自在,几乎消弭了。

    “……《驱魔夫妻》的成绩非常出色,是因为圣诞季的原因吗?最近的销售量比上个月高了很多,真为您感到高兴。”克里斯托弗聊到了最近在《纽约时报》上看到的畅销书排行榜,又祝贺了丽莲一遍。

    “承您吉言。”丽莲放下酒杯,想了想投桃报李:“‘优卖’今年新开了二十几家门店,相比过去,规模几乎是翻了一倍,财报还能保持之前的健康……很多报纸的财经版面也报导了,真是了不起啊。”

    “‘折扣商店’,或者说,应该称之为‘自助式超级市场’的这类模式,的确前途光明……您一毕业就涉足零售业,然后很快选择了这类模式,应该说是天生的商业嗅觉吗?我记得您似乎不是商科出身。”

    克里斯托弗确实是天生商业嗅觉敏锐的那类人,不过能够真正做成功肯定不止是商业嗅觉,他在经营上的才能也不可否认——有好点子却做不成功,最后只能早早卖掉初创项目,甚至项目完全失败的例子可太多了。

    “是,我大学在普林斯顿念数学。”克里斯托弗眼睛发亮地看着丽莲。

    这不是他在为自己的专业骄傲,他虽然喜欢数学,因此去了普林斯顿念数学,但还没到那程度。他喜欢数学一方面是喜欢那种理性、确定、客观的感觉,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颇有天赋,从小就擅长。而自从他去了普林斯顿,他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其实也没那么擅长了。

    是否有天赋这种事,其实也是要对比的。而他在普林斯顿,进入数学天才的世界后就知道了,自己在这个领域是无法做出什么大的成就的。

    虽然也有人认为,在一个伟大的、影响人类未来的领域,只要能做一些微小的工作,这一生也是充实的、满足的,甚至崇高的。但克里斯托弗不是抱有那种想法的人,即使他和但泽这个家族的多数人已经很不一样了,以至于他在家族内有时像个异类,可但泽们‘要强’这一点却是原封不动地刻在了他骨子里。

    一定要获得大的成就,做出一番事业,做到某个行业的领军人物,成为狭义上的‘精英’才行。

    克里斯托弗只是在刚刚意识到了,丽莲其实也有关注他——这一瞬间他感到兴奋、振奋,他当然知道追求过程中,姑娘也开始对他有所关注意味着什么,尤其丽莲是一个如此矜持的女孩儿。

    他聪慧的、纯洁的、可爱的女孩儿,她真的彻底颠覆了克里斯托弗对异性的认知。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孩儿面对应接不暇的追求会是这样——不只是他,她的追求者还有很多呢,但不论怎样的追求都无法打动她。

    确实存在对爱情不感兴趣的女士,在这个各种新思想不断冒出头的时代,一些先锋女性似乎认为‘爱情’妨碍了女性?所以她们选择了主动远离爱情,视之为毒药……虽说人有的时候就是会对毒药甘之如饴,但这确实让一些本身很吸引人的女士断情绝爱。

    可丽莲也不属于这类,她的状态可比那些女士松弛多了,她似乎就只是有些疏离、矜持——丽莲确实不算封心锁爱的那类当代先锋女性,她只是作为华夏新世代女性,能够更淡然地看待‘爱情’‘婚姻’这些东西。

    某种意义上,此时部分先锋女性那样‘仇视’,不也是一种在乎吗?而随着时代变迁,虽然还谈不到真正的男女平权,但越来越接近那个目标也是真的(至少主流现代国家内是如此)。而当女性不必一定是‘孤身一人’才能保持自主后,这才可能重新平常心地审视‘爱情’‘男人’‘婚姻’这些东西。

    这样的丽莲在克里斯托弗眼中,难以捉摸、高不可攀,仿佛女神,你知道她不太可能会回应一个凡人的爱慕——‘爱’的确是个神奇的东西,在此时的社会认知中,克里斯托弗拥有比丽莲高得多的地位,是绝对的强者,但因为‘爱’他在丽莲面前却始终很小心,简直动弹不得。

    “普林斯顿念数学吗?那你的头脑一定很好……我的数学一向……”丽莲想到了上辈子。

    倒不是说她数学成绩差,应试范围内她的数学成绩是不错的,高考的时候150分的满分,也考到了一百三十几分,这也是她平常就有的水平。但她很清楚,那就是她的极限了,除非是特殊的试卷,不然她从来无法完全解决最后两道大题的最后一问。

    她的分数不错,只是因为她能把该拿的分数都拿到手……这只能说明她基础不错,上课认真学了,且比较细心。

    而作为一个华夏人,又怎么会不崇拜数学好的人呢?所以说到这里的丽莲再看克里斯托弗,是之前没有过的欣赏、赞叹、向往——克里斯托弗在这样的眼神中几乎要飘飘然了,他真没想过丽莲会因为他普林斯顿数学专业的经历这样。

    虽说六十年代的美国还没有几十年后那样‘反智’,尤其这个年代是科学的年代,科学家们在整个社会都相当有存在感。但是,美国人的‘反智主义’也不是后来突然有的,应该说这个国家从一开始就有反智传统。

    一个普林斯顿本科数学的履历而已,或许在普通人的世界是有一些光环的,但在追求姑娘,尤其是一位过于有魅力的姑娘时,很难讲这会不会起到反效果——很少有年轻姑娘会认为数学专业吸引人,更多会联想到不解风情的书呆。

    丽莲回忆着两辈子都搞不定的数学问题,描述自己‘卡住’的部分,一脸的无能为力。而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还真的尝试要教会她,解决她的问题!他甚至问侍应生要了纸笔,要给丽莲更清楚地示意。

    说实话,过去那么多年都搞不定的,现在也不会在酒吧听他说就一下理解。但即使是这样,丽莲也没有任何不耐烦,更不会觉得克里斯托弗这种表现‘an’……大概华夏人均‘智性恋’?面对一个数学学霸,给你侃侃而谈讲数学,即使听不懂,也会被吸引,或者至少是‘尊重’的。

    终于,克里斯托弗的讲解告一段落,他才意识到刚刚似乎‘不太对’。但他放下纸笔看向丽莲,发现她居然是微笑着的,目光之中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察觉到了克里斯托弗似乎是有点儿尴尬,丽莲眨了眨眼睛,侧耳倾听着酒吧乐队刚换的音乐,眼带笑意地站了起来:“哦,是爵士……谁能不爱爵士呢?”

    这时候的酒吧舞池,就像是在派对上一样,很多人站了上去随着音乐拍手。时不时还会‘推举’某个人,这个人就会踩着音乐走到其他人围起来的中心,在众人的注视下秀上一小段。

    而当丽莲解下白色毛茸茸的皮草披肩,在克里斯托弗目不转睛的注视中走上舞池,一点儿不意外的就成了全场焦点(实际上,她在散台坐着时就已经是整个酒吧的焦点了,说不清多少人在偷看她)。

    众人不约而同地给她让开中心位置,丽莲也没有扭捏,不然她走上舞池干嘛呢?

    还是爵士舞步,当走到中心位置时,丽莲才加上了手部动作。出乎意外的,她的动作并没有此时百老汇爵士那种‘精简感’。应该说,‘精简感’是一种舞蹈成熟的标志,很多复杂的小动作会随着舞蹈发展精简得标准,甚至抽象化……

    丽莲的爵士舞,手指有很多小动作,包括爵士舞标志性的膝盖随着节奏内扣,都是战前的调调了,到五六十年代再看很容易觉得‘过时’‘老土’。

    然而丽莲不这样觉得,因为穿越的特殊经历,她经常和多数人的感觉不同。一些大家会惊叹的新潮的东西,她也觉得哪里看过,完全惊喜不起来。而一些所谓老掉牙的东西,则会觉得和现在正流行的没什么分别……对她来说,似乎只有好的坏的,没有时髦的过时的。

    一般来说,战前,尤其是二三十年代的‘地下爵士’时代,其舞蹈动作应该显得更加轻浮,粗俗一些说就是‘轻贱’。毕竟那个年代,‘地下爵士’来自大众,而这种东西野蛮生长,难免沾点儿‘三俗’,性化是无法避免的。

    但丽莲随着爵士音乐舞动,丝毫没有‘地下爵士’的风骚轻浮——这是因为她长相端庄,身形严谨,所以无法那样卖弄吗?

    不是,完全不是!总被说成是‘绝代佳人’的丽莲·富尼叶,她的美可不是战后最为推崇的大家闺秀类型,未嫁的时候是秀丽的大小姐,结婚了就是完美的家庭主妇。往往有一头金发,眉清目秀、身材纤细,穿一身能衬出她们纤细腰身的迪奥‘新风貌’连衣裙……

    丽莲·富尼叶,其长相与身材正是这个年代最为迷恋的美女标杆——身高5英尺7英寸,三围91-63-88,脖围12又1/2英寸,大腿围19英寸,小腿围13英寸,脚踝8英寸……这些数据,即使是参加选美,也足以做选美皇后的标杆了。

    关键是,瘦不见骨,堪称尤物。

    至于面庞,她有一张桃心一样的脸,眼睛大而精致,眉毛是细而弯的,鼻子笔挺细利,嘴唇如樱桃,纤巧且唇弓明显……这样一张脸,总结起来就是娇媚、绝对女性化,是波光艳影几乎要灼伤人眼睛、根本不能长久目视,呼吸之间就要撩动情欲的程度。

    其他大美女如果面庞女性化,一般会有英气的眉骨,或者倔强的鼻子来做中和。这样才不至于一路往柔媚去,第一眼惊艳之后,很容易腻,或者陷于俗气。但丽莲不这样,仿佛是尤嫌不够一样,她的‘色泽’也一路女性化去了。

    她的头发说是栗色,其实带着橙调,再加上宝石一样的光泽,就仿佛是油画里才会有的华美古典。然后她还有蓝眼睛,不是常见的灰蓝,而是一种纯净的冰蓝色。更妙的是,虹膜上放射状的深色线条少而粗,还和虹膜泾渭分明,就仿佛是西伯利亚冰湖边深沉的北方密林,每当西伯利亚的寒风吹过,那是永恒的沉默与冰寒。

    还有象牙一样的肌肤,白而细腻,每当她脸红,血色便从皮肤下涌上来,是强烈的生命力造就的艳丽!

    这种情况下,只要她涂口红,色泽对比就会极富冲击力——宝石光泽的栗色卷发、冰川蓝的眼睛、象牙一样的皮肤、嘴唇鲜艳娇丽……美的毫无争议,还是能够映照出每个人内心欲望的那种美女。

    然而就是这样的她,呈现的却是另一种相反的魅力。

    外表娇媚到了诱人的地步,甚至会刺痛观者,于是就脱离了可以亵玩的处境,反而有了只可远观的高高在上。再加上她坦白的姿态,严谨而纯洁的心,于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极富冲击性的端庄清丽便自然流露。

    现在也是这样,即使跳着极其性化的地下爵士,她也连挑逗的意味都不露……但大家还是被她吸引了,因为她跳得很美,而且看她跳舞,有一种期待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好奇。

    做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是一位高明的脱衣舞演员,她往往脱得还不如普通脱衣舞娘多,但观众的注意力完全被调动起来了。跟随着她的动作,总是希望她脱下一件衣服,注意力来回被拉扯——到最后,脱没脱反而不重要了,这个过程中的情绪过山车反而更让观众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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