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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美国恐怖故事(2)

    美国恐怖故事(2)

    当天见面时,保罗并没有读完《驱魔夫妻》,只读了开头两章。虽然那两章已经让他确定,这是一个好故事了——1960年,还是实体小说的时代,虽然没有网文‘黄金三章’的说法(其实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已经是‘黄金一章’‘黄金三段’这种程度了),但道理是相通的。

    能拿到好成绩的小说,开头多少就能看出来一些了。作者的文笔、讲故事的能力、安排人物的技巧,都能在开头几章体现出来……站在读者视角,或许不会分析那么多,但也是一个好的开篇,足够抓住读者注意力的开头,就意味着故事成功了一半。

    更何况,《驱魔夫妻》本来就是开头很强的类型!即使是保罗这个‘老油条’,也不小心看入迷了!

    毕竟这种夫妻都有隐藏身份,彼此不知道,双强、各自精彩、神秘……的故事,这时真的很少见。

    其实此时也有这类婚姻中隐藏身份的奇幻作品,但一般都是夫妻中的一个隐藏,然后制造出种种笑料。比如说1964年的美剧《家有仙妻》,女主角是一个女巫,故事讲的是她和一个‘麻鸡’结婚后(这个时候还有没有《哈利波特》,不过叫‘麻鸡’也没问题啦),隐瞒女巫身份,努力扮演好妻子角色,然后发生的种种幽默喜剧。

    夫妻双方都有隐藏身份,《驱魔夫妻》是第一个,而且这很难讲是一个幽默喜剧——虽然也会有一些喜剧元素,但更多时候是很严肃的。毕竟一方面要探讨谎言之下,婚姻的岌岌可危,另一方面这也是个驱魔题材的小说啊!紧张气氛要是要救一下的。

    这样设定下的开头,天然就悬疑拉满,让读者好奇故事接下来会是怎样的走向。男女主人公他们能挽回婚姻,能发现彼此掩藏在谎言下的爱意,能互相坦白吗?以及如果发现了对方的隐藏身份,故事又会怎么发展呢?

    抱着这样的好奇,保罗看完前两章,同时知道自己不能再看下去了!是交叉蒙太奇,女主看心理医生,男主和好朋友倾诉婚姻中的问题。然后夫妻汇合,都没有和对方说自己今天不在家去干了什么。

    之后又是一段他们在家的相处片段,表面看是结婚时间长了,缺少激情,所以显得平淡。但丽莲的文字非常有层次,让读者能够感知到他们并不是真的‘平淡’……虽然读者自己都不一定能意识到这种层次,但潜意识里是有这种感觉的。

    不会觉得这是一对感情淡了的夫妻……当然,这也有前面那段‘交叉蒙太奇’的功劳,读者已经有了这对夫妻其实很在乎对方的‘心理暗示’。的内容就是这样,则是夫妻的一顿烛光晚餐,因为是纪念日,他们约定了晚上去餐厅吃。但这顿晚餐并不成功,因为妻子要赴约时,接到了堂兄打来的电话——接了一个超危险的驱魔工作,现在出了问题,一个搭档生死不知,所以摇人找家里这一代最强的堂妹救命。

    人命关天,还是堂兄的搭档,总不能不管吧?

    丈夫那边,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来处理完驱魔工作,姗姗来迟的妻子。本来就气氛不佳,妻子又要为自己的迟到扯谎,那种熟悉的‘虚假感’又来了。感受到‘婚姻窒息感’的丈夫找了个理由去盥洗室,想要整理一下心情,以免彻底毁掉本来想用来修复关系的烛光晚餐。

    但他在盥洗室遇到了寻仇的同行……虽然过于巧合了,但无巧不成书嘛。结果就是迟迟不归,妻子以为他是在为自己的迟到生气,用这种幼稚的、毫不留情的方式报复,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对自己没有耐心了……

    虽说这剧情挺糟糕的,但因为惨兮兮的,还带有一定幽默感,所以读起来并不沉重。而且在里,男女主人公都展现出了自己专业的一面——女主人公去救人,男主人公反打设下陷阱的寻仇者,即使都只有一小段,也刻画得利落帅气,而且显露出了驱魔世界的冰山一角。

    这个时候大家才想起,这并不是爱情小说或者家庭伦理小说,这是一个驱魔师题材的恐怖小说,最多最多是冒险小说啊!

    丽莲为了《驱魔夫妻》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驱魔师世界,当然,还不够完整,但一部《驱魔夫妻》够用了。她的计划是,如果《驱魔夫妻》能够成功出版并得到读者认可,她可以写续集和前传,到时候可以慢慢完善这个驱魔世界,形成一个驱魔宇宙。

    对于几十年后的创作者来说,搞这种世界观是比较擅长的,因为那时候的作品很多都会注意到这些细节。丽莲也是见得多了,自己也算是这一行的,所以做起来驾轻就熟。这体现在《驱魔夫妻》,就是随便一小段,也有一种真实感。

    好像真的有一个宏大真实的驱魔师世界,现在只是揭开幕布的一小角而已,就已经很精彩了。

    保罗读过很多出色的小说,所以非常有经验,知道自己已经入迷了,而接下来不是读一章、两章就能放下的,所以干脆合上了稿子——他总不能在这儿坐一整天读小说吧?还是拿回家,在家舒舒服服地欣赏吧。

    “……比想象的更纯熟,即使《午夜秀》已经不短了,可以看出你驾驭长文字的能力。但第一部 长篇作品,简直让人难以相信,这更像是写了一两部长篇作品后,更加成熟的创作者才能有的叙事节奏。”保罗夸赞了丽莲。

    他现在对《驱魔夫妻》这个故事有了足够的信心,这个开头实在太吸引人了,他自己的表现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只读了两章,开头部分无疑比《青春泉》、《午夜秀》更出色。虽然《青春泉》、《午夜秀》也不错,但在同类小说中只能说中规中矩,要接着往下读才能体会到故事的出色。但《驱魔夫妻》不一样,非常不一样,这是伟大的开篇……”

    “……我会尽快读完整个故事,然后再谈改稿的事……”保罗谈到‘改稿’时摊了摊手:“不过,或许不需要改稿?如果之后也维持前两章的水准的话。”

    保罗作为曾经的编辑,后来的资深文学代理人,文学品味毋庸置疑,是能够给新人作家提改稿建议的。但到一定程度之后,他就会停止提建议,除非是明摆着的主观问题——这不只是因为他本来就不赞同作者反复修改稿件,还因为他不认为自己对作品的把控会比成熟的作者更强。

    说到底,如果他真的那么厉害,为什么没有自己去写一部畅销作呢?如果是不成熟的作家,他当然可以靠自己的经验给出一些建议。但如果是他已经认可其水平的作家,那他就只要站在他者角度在需要提醒的时候提醒一下了(毕竟有的时候旁观者清)。

    之后保罗回到‘小意大利’的家中,当日就读完了《驱魔夫妻》剩下的稿件,为此比平常晚睡不少。

    然后第二天就等不及见面,先和丽莲打了电话:“……非常棒!我简直想不到能有这么棒的作品!亲爱的,我们的‘贝拉’,我完全没想到你的第一部 长篇小说就这样出色,它太迷人了!我敢肯定,它能让你获得成功!”

    “不是一般的成功!只要顺利的话,你能靠它名满天下!等着吧!”

    “那样保罗你也就成功了,不是吗?”丽莲在电话那头一阵见血地说。

    “是的,你说的没错,作为你的文学代理人,你名满天下时,我当然就获得了成功。”包括高兴地说:“我曾经代理过好几位成功的作者,但你知道的,其中并没有‘最好的’。退后重回这一行,我的女儿总说我闲不下来,实际只是野心没有完成,还想再试一次。”

    保罗很早就对小说创作很感兴趣了,自己也尝试过写作,不过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缺乏这方面的天赋。或许经过大量的训练,他也能做个三流作家?但这不是他的目标,他有那种要做就做到最好的心气!

    于是他转而做编辑,做文学代理人,如果无法成为最好的作家,那就推出最好的小说、最好的作家——不过后者他也没做到就是了。毕竟现实就是如此,要做到‘最好’不只是需要努力,还需要很多很多的运气。

    最好只有一个,最多几个(毕竟有的时候允许并列,而且不同时期的最好也都是最好嘛),其他全都不是,那么凭什么就能做最好?从概率学的角度,多数想要做‘最好’的,基本都没有做到‘最好’。

    其实保罗因为过去的野心想要再试一次时,自己都不认为能成功,只是不甘心,而且的确闲不下来,所以就再试一次了。但丽莲现在的表现让他信心大增,甚至真的考虑起了年轻时的梦想实现的可能性。

    现在,带着这样的信心,他开始拜访一些熟人……为了《驱魔夫妻》的出版。

    丽莲还要给《驱魔夫妻》做一点儿修改,改动不大,毕竟她本来就是一边写、一边修改整理的。保罗则是带着部分复印本去见曾经的熟人,都是还在出版业、评论界工作的老朋友。有编辑、出版公司高管、小说评论家、知名作家……

    保罗并没有图省事儿,首要考虑将《驱魔夫妻》推给费比安出版社。

    虽然费比安出版社也是大型出版社了,但它的确不是主要做恐怖小说的,旗下甚至没有正牌的恐怖小说杂志(《阿瓦隆》实际上是奇幻杂志,而且也不算厉害)!将《驱魔夫妻》交给它们,能否运营好就是一个问题。

    但如果将《驱魔夫妻》交给一个经常推出知名恐怖小说的出版社,情况就会很不一样。那种出版社熟悉运营这个题材的小说,不知道能带来多少帮助!别的不说,它们肯定有知名的恐怖小说丛书系列,而只要将《驱魔夫妻》放进那个丛书系列,就有保底销量了。

    再者说,作家的第一部 作品由哪家出版社出版,这也是很重要的!虽然不是不能合作不愉快,下次换人合作,但如果不是嫌事业太顺利,没必要这样给自己增加难度——作家与出版社的合作,就像是一对恋人结婚,结婚了也可以离婚没错,可结婚始终是一件严肃而重要的事。

    嫁人嘛,怎么可能和谁都一样?一开始郑重考察也是应有之义。尤其这还是‘第一粒扣子’,更要扣好。

    丽莲之前只是在杂志上登载中短篇小说还可以不在意那些,现在是要正式出版第一部 长篇小说了,这些是无论如何该重视了——甚至,正是因为丽莲被保罗安排在费比安出版社工作学习,还连续有作品连载在费比安出版社旗下杂志,更不能首要考虑费比安出版社!

    不是说费比安出版社绝不能合作,只是合作排序并不高。不然显得太主动了,就容易被拿捏,而且有什么合作不畅快的地方,会更容易被打感情牌……

    “……是的,是最近代理的新人,非常出色!这是她的第一部 长篇作品,你一定要看看!之前发表过中短篇作品,我也带来了。”保罗将《驱魔夫妻》的部分稿子,以及丽莲之前已经发表在杂志上的作品都拿了出来,给一位朋友看。

    这位朋友是一家名为‘戈德堡出版社’的管理层,负责筛选小说类出版物的人之一,和保罗也认识超过20年了。

    这位朋友去年就听人说保罗又复出了,不过这次不再代理多人,而是只代理了一个新人作者。当时只认为他是闲不住,给自己找份工,但又不想太辛苦,所以才只代理了一个新人作家。后来一直没什么动静,还以为猜对了。

    但现在看老友一脸狂热,工作十分有激情的样子,朋友又觉得可能猜错了——说不定保罗是认真的!正是因为非常认真,充满了理想,于是从新人中选择出众的苗子……他想要捧出真正才华横溢、能征服大众的天才?

    抱着这样的想法,这位朋友试阅《驱魔夫妻》底稿复印件时也多了几分认真。

    和保罗一样,他无法当面读完这部长篇作品,所以在和保罗吃完饭后,保罗告辞离开,他才有时间去读。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其实并不意外这是本好书,毕竟那可是保罗交口称赞的新人新作!就该有这样的水准。

    保罗只是这几年退休了而已,不代表他的眼光,他的文学品味,他的市场敏感度……这些东西都消失了。他看好的作者和作品,总不会差。

    但是,好作品和好作品也是不一样的!

    虽然也有文学代理人和编辑看走眼,毕竟宝藏扫地出门,以及寄予厚望的作品却惨遭市场冷遇的故事都时不时流传在出版界。但总的来说,足够专业的人眼里,一本书的好坏是能心中有数的。尤其是好的突出和坏的突出这两种,甚至不需要太专业的人都能一眼看出来。

    《驱魔夫妻》在这位朋友眼里属于好的突出的那种,因为如果将自己当成是普通读者,这也是一部非常有魅力的作品——这对他们这类职业的人来说是很难的,他们看过太多好作品了,口味会更刁钻。另外作品看多了,好的坏的,感觉有时也会变迟钝,不能敏锐感知到一部作品的优缺点。

    在这位朋友看来,《驱魔夫妻》是一部完美的作品。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完美,挑剔一些的话,这部小说问题太多了!而是相对的完美……当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很多问题都会被忽视,仿佛不存在一样。

    这部作品有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头,一个让人拍案叫绝的核心idea,两者结合对于一本商业小说已经足够乱杀了。但这部作品还不满足于此,优秀的场面感、恐怖小说的氛围塑造、行云流水的节奏……优点太多了。

    读完之后,朋友几乎是立刻给保罗打去了电话:“……是的,我已经读完了,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个幸运的老东西,居然让你挖出了这样的钻石——那位‘李夫人’,是位女士对吗?真是个奇才!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她妙手偶得,从她以往公开发表的作品,倒是不像。”

    “所以她是真的有这个天赋喽?啧啧啧。”

    “我过去没见过这样的作品,但读完之后只觉得应该多来点儿,实在是太有趣了!大概这部小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它会不会太新潮了。”朋友在电话这头解释道:“我们的女主人公实在太能干了,不是吗?”

    “哦!她和汤姆的对峙,还有后面一起并肩作战,都太让人喜欢了!这个女人太有魅力!”汤姆就是《驱魔夫妻》男主人公的名字。

    “但我们这样认为,不代表大众也这样认为,我不太确定会有怎样的反响……毕竟,老伙计,这样的作品我们也没有出版过。”

    的确,在1960年,一个独立自主、能力各方面都能和丈夫比肩,甚至有的还更胜一筹的妻子,那是有可能碍一些人的眼。

    不过这就有些落后版本答案了,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也是大众思维变化很快的时代!六十年代初,女性还几乎没有怨言地走进婚姻、成为家庭主妇。这个时候意识到不对的女性不是没有,但少之又少。

    然而只是几年而已,女性就是另一幅面貌了。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接近丽莲印象中欧美大妞,就是完全不受规训的样子……

    只能说,世界变化很快,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一直关注着社会变化的人,也很难预料到一些事会变化那么大、变得那么快吧。

    “所以,你担心这会影响到什么?”电话那头的保罗听懂了朋友的意思,挑了挑眉,语气满不在乎。大有你如果回答肯定,那就不必再谈的意思。这是因为他确定《驱魔夫妻》是一部非常棒的作品,有眼光的出版社都不会放过。

    果然,不出所料,朋友连忙否定:“不,那不是问题,或许会有一些人厌恶那个,但那只是说明这个故事不是卖给他们的。大部分人会爱这个故事的,还有另一部分人,男女平权的倡导者,他们更是不能拒绝这样一个故事。”

    “一本小说只要能卖给一部分人就可以,没人可以做到一本书卖给全世界每个人。”

    当然,如果这本书有巨大问题,导致注定失去一大片潜在受众,那对出版社确实是个问题。毕竟出版社选择出版小说时也是要做风险控制的,一大片潜在受众废掉,风险就会大很多,这也是明摆着的。

    不过也不用那么在意这些,先不说丧失大片潜在受众的作品其实依旧可以出版,具体要看作品质量,也要看出版社的一些考量……就说《驱魔夫妻》也没到那份上,只是女主人公比较出色而已,多数普通读者可能都不会注意到她是否‘抢了丈夫的风头’。

    “……总之,我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这是我今年最大的惊喜了。”朋友还在电话这头赞叹不已:“所以,我们尽快见一面吧,保罗!我们得见面后聊一聊,聊一聊《驱魔夫妻》这个故事,我都等不及要将它推向市场了!”

    保罗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老朋友的邀请,毕竟他将《驱魔夫妻》的底稿复印件送去人家那里,目的不就是这个吗?当然,能不能谈成是另一事——如果这个没谈拢也不用着急,反正还有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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