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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年节过后, 城内演傩的生意不减反增。他们在广丰内多停留十日,最后在元宵前重新启程。

    寻常入蜀,进广丰后向西北,路途虽艰险, 但路上人气旺。遇上岔子, 不至于孤立无援。

    周伯常走的路,却是从广丰城西出发, 沿着野河南下最终到达乐元。

    期间途径多个庄镇, 大城只零星一两座。蜀路难行,有时走上两日,站在山巅向下望, 还能瞧见前日打尖的小店。

    就这样蹉跎着, 天候越来越热,到乐元时, 每个人身上都只剩下薄衫。

    不到三月份,却堪比长安盛夏时节。

    城外, 葛安指着日落方向, 仔细地叮嘱:“明珠,四柱,瞧见那边的矮山了吗?”

    “没什么要紧事,千万不能往那边跑。翻过那座山, 就是乌孙蛮人的地界。”

    提起乌孙, 几个人心头都涌现些复杂的情绪, 冲淡了归家的喜悦。

    “罢了, 不提这些。”

    葛安一手一个,拽起左右两侧的郑明珠和萧姜。三人站在板车上,摇摇晃晃注视不远处的乐元城门。

    “你们看, 城内最高的鼓楼,隔着三条街,就是我们住的地方。”

    葛安越说越兴奋,抱着狐狸在两板车间上蹿下跳。

    “安分点,车轴若坏了,你大哥准不放过你。”周伯牵着马绳,不堪其扰,冷言呵斥。

    车马在乐元城的窄巷中穿梭,约半个时辰后,停在一座不大的院落前。

    三间矮房,院外栅子由竹杆编织而成,爬满刺藤,满面翠绿。

    几只鸡鸭在土泥地上踱步啄食,屙出的粪还没来得及收拾。半大的白狗趴在柴垛前睡觉,听见嘶嘶马鸣后单耳竖起。

    “汪!汪!”

    片刻后,屋里跑出三个孩子,瞧见来人惊喜喊叫:“师父回来了!”

    最大的十三四岁,最小的七八岁。三个孩子围在葛家兄妹身旁,缠着要看包袱里的吃食。

    “师父,这两个人是谁?”

    孩子们看见郑明珠和萧姜,好奇地问。

    “新徒弟。”

    “你们大哥去哪了?”

    周伯栓好马绳,向屋内望去。

    “大哥去办货了,说是晚上别等他吃饭,这几日可能都不回来。”

    “什么货?”

    “不知道,是李瘸子给介绍的活,给闻家置办食材。说是前几月才封的陈王要来乐元,闻家哪敢怠慢。”最大的那个小姑娘机灵,一字不差地为周伯复述。

    乍听到“陈王”二字,郑明珠和萧姜窃窃几句,而后神色如常随葛安走进屋内。

    “明珠,四柱。今后你们就睡在东间。”

    葛家兄妹连忙将东间收拾出来。这几个月他们不在家,周大哥又整日早出晚归,房中院里到处是杂物。

    郑明珠环视这间小屋,内中陈设不多。一椅一案,竹竿架起的简单床榻,门板上的守神画翘起边角,再多的装饰也没有了。

    “只住上不到一个月,便能回长安。”

    “嗯。”

    这些时日来,晨起赶路,路上演傩,夜里早眠。没什么闲暇去思量过去和将来,竟比在皇城里锦衣玉食还自在些。

    “过几天上巳节,城内需要驱鬼纳福的不少。你们几个这几日不许偷懒,既然多两个帮手,必得比往年多赚一倍的银子回来。”

    周伯从箱柜中找出几件夏季的轻薄傩服,作势扔给葛平。

    “一倍?师父,四柱是个瞎子,不能当人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葛平意识到不对,连忙改口,“我们赚不到那么多的。”

    “而且听说,这几日乌孙的骑兵偷偷跑过来抢掠。许多殷实富贵的人家,都避开跑去别的地方。”

    “左右只许多,不准少。”

    乐元城不大,除却达官贵人,剩下的平头百姓周伯认识个七八。所以这次出去演傩戏,不用像讨饭一般,自有诸多人来请。

    短短两三日,他们几个跑遍城内。连目不能视的萧姜,都把城内的路线记住大半。

    上巳当日,天没亮。四人被赶出被窝,披上傩衣,随便抹把脸就出来了。

    大腿疼,脚腕酸。

    四个人排成一溜,蹲在街牙子前啃冷馒头。

    “赶上寒食,连口热乎的汤都没有。”

    “大哥到底去哪了?”

    “人家上巳都是出去踏青、放风筝…怎么就我们这么辛苦。”

    葛家兄妹嘟嘟囔囔抱怨着。

    “明珠,四柱。听师父说,你们两个出身富贵人家,那你们回去后,能不能多给我们些银两田地。”

    葛安忽然看着郑明珠,有气无力地说道。

    这次,郑明珠没有矢口否认,犹豫片刻后回答:“我们远在长安,此处的田庄是做不了主的。”

    “至于钱银,倒是能支撑你们做些小生意。不必再常年奔波。”

    “真的?那就说定,可不许反悔。”

    “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四处走的…”

    天色渐亮,日光爬出山头,空气也渐渐发闷。他们再不能拖下去,干脆起身,准备今日要演的傩戏。

    总共二十五户,演到最后一户时,耳边快被鼓乐声磨破了,已经临近黄昏。

    回去时,发现周伯这老头带着三个孩子跑到邻居家蹭酒饭。只吩咐他们自行解决,转头便吆五喝六地划拳。

    不过周伯说,今日赚来一半的钱银,都算他们自己的,随意支使。

    “那我们吃些什么。”

    “去酒楼?”

    “想什么呢,寒食,稍微大些的酒楼都不肯开火的。只剩些街边的摊贩。”

    最后,由葛家兄妹带路,他们几人去了城中热闹的街市。那些元宵没卖掉的花灯,今夜又摆了出来。

    仍没卖出去的话,乞巧节还有个机会。

    还有许多卖风筝的,表层涂上荧石粉,夜里花花绿绿地惹眼。

    街头人潮汹涌,他们还没来得及决定吃些什么,便被人群冲散。

    郑明珠环顾左右,只有一张张陌生面孔,葛家兄妹不知所踪。

    她连忙拉紧萧姜的手。若这瞎子走丢,找也找不回来。

    “他们不见了。”

    “我们记得回去的路,走散也无妨。”萧姜顺势扣紧她的手指,“累了整日,各自歇息也好。”

    拥挤的长街上,想找到一家清净的摊子不大容易。

    腰痛腿酸的身子,不允许他们再多走路。他们瞅准摊贩桌椅上撂下银子的客人,待人刚起身,飞快挤过去。

    差点将人撞倒在地。

    “二位想用点什么?”

    老板指着木招牌问。

    郑明珠抬眼看去,每个字牌上都有“辣子”二字。心中咯噔,暗道不妙。

    “我们来错地方了…”她压低声音。

    “那,换一家?”

    四周的摊贩无一不是挤满人,若此刻离开,猴年马月才能用晚膳。

    “就这吧。”

    郑明珠挑上几样简单的吃食。

    几盘赤红红的东西端上来,刺鼻的香味扑面而来。

    不抬手扒拉几下,全然看不出菜色,只有满盘的辣子。

    硬着头皮吃吧。

    不知是不是入蜀后的菜色多少带点辣子,他们吃得习惯。饥肠辘辘时,竟也觉得可以下咽。

    饱食后,郑明珠问:“回去吗?”

    “现下倒没了方才的疲累,不如出去转转。”

    乐元除了比广丰小些,其余的地方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铺地的砖石,城内布局,包括中央的一汪大湖。

    嫌人群喧闹,他们二人顺着湖岸走,灯火愈加幽暗。

    “前几日听那几个孩子说,陈王要来此地。”

    “多半是因着山外那些乌孙人。”

    郑明珠思量着,过些日子便少出来走动。城中巴掌大的地方,万一碰上,自找麻烦。

    宫中多年,萧谨华和郑明珠自乌孙归来后相处势如水火。回想起这些,萧姜试探开口:“你与陈王,似是恩怨颇深。”

    “能有什么恩怨。”

    “因利而合,又因利而散。”

    郑明珠望向城西外的矮山,语气幽幽。

    本就没什么道义情分,只是共度难关时生出的那点同病相怜。恍惚屏障双目,几欲让人当真。

    “我脾性尖锐,他也目中无人。自然合不来。”说着,她忽然看向身旁的男子,

    “还是你好,受着我的刁难,仍愿意为我做事。”

    “便当这是在夸我。”萧姜轻笑,“荣幸之至。”

    他们并步在湖边转悠。

    郑明珠说了许多在乌孙的往事,有欢喜的,也有发誓要永远烂在心底的。

    仿佛身边的男子不是目盲,而是失聪,如此毫无顾忌地袒露出来。

    “光说我了,你呢?”

    郑明珠戳戳萧姜的肩,“你受了我姑母那么多刁难,就没有半点怨恨?”

    晦暗的夜色下,萧姜的神色辨不真切,半晌才道:“恨……谁?”

    “自然是害你入掖庭的人。”郑明珠即答。

    当年萧姜的母妃姜氏,被安上与人通奸的罪名。刚出生不久的萧姜便被扔进掖庭,十几年来受尽欺凌。

    “我自幼生长于掖庭,与皇后素未谋面。尽管知道她在暗中责难,也早已习惯。”

    谈不上恨。

    生来就附加在身上的苦楚,不会使人心生怨怼。

    怕得是,得到复又失去。

    记事起,萧姜便知道自己母妃是个与人通奸的罪人。那些宫人戏笑他是杂种,时常捉弄他。

    与这些人相比,那些住在掖庭北角的疯女人还算是良善之辈。起码在撕打他之后,会给他口馊饭。

    他的东西不多,一件蔽体的破旧女裙,一个豁口碗,还有一只小瓷瓶。

    那小瓷瓶是枚吊坠,里头装了粒丸药,自幼便戴在他颈上。

    宫人说,那是他秽乱宫闱的母妃留下的。

    好多次,有人心生恶意,要抢走这瓷瓶,都被他死死护在手心。哪怕被打得浑身青紫。

    日子就这般浑浑噩噩下去。

    直到那一天。

    萧姜记得,那是个阴雨连绵的秋夜。掖庭经久失修,漏风的宫殿冷如冰窖。

    他在颓垣断壁下瑟瑟发抖。

    有个素服女子悄悄走进殿内,手上牵着与他年龄相仿的孩子。

    她解下自己的外袍,盖上他瘦小的身躯。

    从那天开始,命运的风雨有人替他遮挡大半。

    荆苗公主卡依兰,进掖庭大半年仍神似敏捷——没疯。

    她有异族的长相,眼窝深凹,瞳仁浅亮。宫人私下里叫她白眼鬼,叫她的儿子小白眼鬼。

    不知是不是沾了个“鬼”字,众人不大敢刁难她。

    或者说,刁难她的人,没过多久便会重病而死。荆苗人擅蛊。卡依兰不仅擅蛊,还擅武。

    宫人敬而远之。

    在萧姜的印象里,卡依兰总是神采奕奕的,吃糠咽菜也有使不完的气力。

    每到艳阳天,他和“小白眼鬼”便跟在卡依兰身后,挥拳学武。

    小白眼鬼天生喜静,只喜欢捣鼓木雕。这些武艺,只由萧姜学了去。

    有一次,他打开自己颈前的瓷瓶,问其中的丸药是何物。

    卡依兰拿去后,沉思片刻笑答:是药,救命的良药。

    是你母妃留给你的念想,她在天上望你此生平安喜乐。

    后来,八岁那年。

    小白眼鬼病了,生来的心疾,日复一日的消瘦。

    卡依兰眼中的神采也日渐消散。

    也是一个秋日的雨夜。

    萧姜夜半被雷声惊醒,他睁开眼,看见榻前女子幽暗的身影。

    她举着一柄长匕,面带苦笑,银白的眼睛泛蓝光:阿母对不起你。

    阿母没有办法。

    你身上已被我中下蛊,阿母没有回头路。看在阿母这么多年护着你的份上,便用你的命,换你哥哥一命,可好?

    那是萧姜第一次杀人。

    衣裳是白色的,血是赤色的。刀刃很硬,皮肉极软。

    那一刻,他想起往日里,卡依兰笑着夸他:姜儿的武学天赋,万里挑一。

    这天赋,到底是好?还是坏。

    小白眼鬼的心疾,是不治之症。

    会用巫蛊术救人的卡依兰死后,再没其他法子。

    萧姜拿起自己颈前的小瓷瓶,取出其中的救命良药。

    小白眼鬼死了。

    极尽苦楚,穿肠烂肚,面目狰狞去的。

    他本可以安详地死去。

    原来这良药,名叫鹤顶红。

    哈哈。

    的确是念想,也的确是母妃留给他的。母妃没想让他活着。

    他早该吃下去。

    卡依兰有两个儿子,一个小白眼鬼,另一个小白眼狼。

    小白眼狼亲手送走她,又亲手送走她的儿子小白眼鬼。

    她在天有灵,也许会后悔,当初不该对他撒那个善意的谎。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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