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时不老实地拨弄着手指玩鸟,问:“哥哥,别的男人都是露膀子穿裤子,你怎么露鸟穿衣服啊?”
何湛程捏捏他脸蛋,说:“因为你是小流氓,哥哥是大流氓啊。”
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起来。
“程儿,我先走了,”戚时拎起外套,临走前又亲他一下,匆匆交代道:“你再睡会儿,果汁儿现在跟你熟了,我就不带去公司了,你下午趁着太阳好,记得带她去外面多溜达几圈。还有,今天施工师傅来改装咱家,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跟他们提,阳台先不用管,等我闲下来了,咱们一块儿种花。”
“知道了,”何湛程含笑招手目送着那人离开,嘱咐着:“路上开车慢点。”
“走了!”
“嗯。”
高大挺拔的西装身影消失在门缝隙中,何湛程望着重新紧闭的卧室门,眸底的笑意渐渐淡下去,浮起几分无奈与惆怅。
他昨天见过戚铭了。
在戚铭家里,他没有见到戚时口中的“男绿茶”,戚铭没好气地说,我们家“男绿茶”有名字,叫瞿岳。
“万里瞿唐月的‘瞿’,山川海岳的‘岳’。”戚铭说。
瞿岳进组拍戏了,戚铭在家里招待他,那位在媒体镜头前风光无限的影帝,私下生活也只是个稍微富裕些的普通人。
戚铭为他切了鲜果盘,沏了龙井,还把提前烤好的蛋糕拿给他吃。
何湛程端着茶杯坐在沙发上,全程打量戚铭的脸。
比起他自家傲慢的大哥、轻狂的二哥,戚铭这个将近四十的、脾性温和的男人,看起来更具兄长风范。
戚铭真人要比镜头下拍出来更英俊,皮肤保养更多靠运动而非用药品维持,他并没有何湛程想象中那么老,反而自带一种年长者历经沧桑后的成熟魅力。
这要搁以前,何湛程高低得调戏对方两句,但他现在有了主,一想到戚时那副吃起醋来就凶神恶煞要杀人的样子,心里不禁一阵好笑。
满胸腔充盈着温柔,于是擦肩而过再多魅力无限的男男女女,也都觉得不过尔尔。
不过,令何湛程失望的是,戚铭对弟弟服用氟西汀的事一无所知。
戚铭惊诧之余,立刻掏手机就要给戚时打电话问怎么回事,何湛程连忙抬手制止。
就凭戚时那犟脾气,心里有事儿了,想说他早就说了,哪里还轮得到戚铭后知后觉打电话问?
戚铭一问,戚时只会更防着他们。
何湛程听戚时聊过往事,说小时候不懂事,被哥哥狠揍过几次,何湛程观察戚铭,很难想象这位笑容如春风般和煦的绅士,背地里是那种会把人往死里打的魔鬼。
何湛程言辞委婉地问戚铭,他从前是否对弟弟有过虐待行为。
这话倒把戚铭吓了一跳,连忙放下茶杯,不太理解地望向何湛程,询问他,原来在戚时眼里,自己是这样一个暴戾不讲理的形象?
何湛程就又凌乱了。
按照戚铭所说,戚时从小到大也就挨过他两次打;
第一次是戚铭的十七岁,青春叛逆期加上父母猝然离世,戚铭在临近高考的重要关头,一夜之间跌入黑渊,弟弟又不懂事,他解决问题的手段就难免粗暴了些;
第二次是戚时的十七岁,为着路边学生的几句闲言碎语,戚时险些把人家的脑袋给开瓢了,戚铭又当哥哥又当爹的,哪怕性子再成熟沉稳,刚听到消息时也不免被吓得心惊胆战。
但戚时毫无悔改之心,还放出豪言,说如果下次再碰到那小子,对方不给他磕三个响头道歉,他还要继续找人算账!
戚铭恨铁不成钢,明白跟老二讲道理如同对牛弹琴,干脆抽起皮带劈头盖脸一顿狠抽,这才把弟弟教训乖了。
少年戚时桀骜不驯,无论性格长相,都十分具备犯罪分子的潜质,按照戚铭的说法,这小子只有对哥哥是懂事的。
从小到大,戚时在学校惹出过的麻烦数不胜数,打同学、打老师、不痛快了连校长办公室都敢砸,一路打打杀杀着过来,戾气不减反增,戚铭就觉得老二还是太闲,一股脑给人报了许多辅导班、兴趣班,希望能中和一下弟弟的暴脾气,把日子过得充实点,这样傻小子就不会成天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结果那小子把报班的钱,全拿去请在职高结识的那帮狐朋狗友们吃饭喝酒学抽烟,只为了自己能在学校里称王称霸,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简直是傻到不可理喻。”戚铭又心疼又无奈。
何湛程敏锐嗅到一丝异样,问:“他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戚铭默了默,望着他:“你应该也知道,我们的父母在他七岁那年就去世了。”
何湛程点点头,说:“知道。”
这句话戚时跟他说过无数遍了,并不是特意地讲什么事,只是俩人日常吃饭、看电视、洗澡,甚至在事后温存的时候,本来聊着聊着别的事,戚时就会突然给他来这么一句“我爸妈在我七岁的时候就没了,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莫名其妙的,听得他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这其实不是一句轻松的话,”戚铭说,“这是他一个人的十年。”
从七岁到十七岁,戚时从一个性格极端阴郁的孤儿,成长为一个极端开朗活泼的大男孩,戚铭把这件令他感到欣慰的事归结为“弟弟自我调节情绪的能力很好”。
他忙,从家破人亡后就一直在忙,他最大的任务是要确保弟弟活着,他疲于奔命,没空探究弟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路程。
戚铭对何湛程说,除了戚时高三那年,那小子险些因为自己的花边新闻惹出牢狱之灾,戚时在学校里闯出的任何祸事,他都从未有过打骂。
他们住在一个贫困县。
一个年年在修路,年年修不好路的那种贫困县。
风纪差劲,帮派出没,普通中学遍布不良混混,职高养出一群天天搞火并的大哥小弟,哪怕是当地最好的学校,师资队伍成分复杂,食堂也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
戚铭刚上大学的时候还没钱,每天骑着辆破自行车接弟弟放学,不满二十的年纪,一副英俊潇洒的皮囊,又是个年轻大学生,轻易就能从蹲在校门口乘凉唠嗑的一堆嘈杂妇女和留守老人里脱颖而出。
戚时知道哥哥很帅,每天放学背着个小书包,在学校当了一整天的闷葫芦,只有在见到戚铭才会绽放出笑脸,冲人大声地喊:“哥哥,我在这儿!”
脆亮亮的声音,雪嫩的小脸,英气勃勃的眉宇,笑起来像小太阳,很讨人喜。
也很讨人厌。
这对外貌出众的兄弟很快吸引了旁人的注意,不到半个月,他们的身份就被定案了:孤儿。
闲言碎语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本来在班级上极受欢迎的小戚时,很快被同学和老师排挤成边缘人。
戚铭也发现弟弟的异样,每晚放学后,弟弟原本整洁朴素的衣衫变得脏兮兮的,最喜欢的那件印着黑猫警长的棉黑t恤,隔三差五被溅满泥土,脸蛋、脖子和肩膀到处都被掐得红红的。
弟弟一直坚持说这是自己不小心弄的,直到某天,戚铭在弟弟的头发和耳朵里闻到了尿臊味。
戚铭两眼充血,抄起钢棍破门而出。
他要一家一家去找,无论男女,无论年纪多大,无论有心还是无意,无论是出身富贵还是贫贱之家,他一定要将他们全都找出来杀了!
小戚时飞跑着追出来,一把抱住他小腿,仰脸望他:“哥,我不喜欢上学,我能不上学了吗?”
“哥,只要我不上学,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哥,我本来也不喜欢念书。”
“哥,你别去了,你刚从医院出来,你打不过他们的。”
“哥,你别哭,没事儿,等我长大了,我就能保护你了。”
戚铭垂头看着这个还没他小腿高的小豆丁,一刹间,热泪如溃堤洪水夺眶而出,绝望与无助袭遍全身,他强行按捺住想从十楼纵身跳下去的冲动,沉默着对脚边的人点了点头,将弟弟抱回了家。
戚铭买了把推子,给弟弟剃了光头,他告诉弟弟,等他赚够了钱,他就带着他搬家转学。他们要去北方最大的城市,去整个中国的心脏,他们要去首都定居,在那里,不会有人嘲笑和议论他们,等到那时候,戚时再把头发留起来。
小戚时笑着说好。
之后,每天送弟弟上学前,戚铭都会往弟弟书包里装上一根棒球棍,他告诉戚时,从今往后,谁再敢欺负他,谁再敢对他吐一个脏字,戚时就可以拿起这根棍子把他们往死里打。
鼻子、胳膊、肩膀、后背、腰、膝盖……第一,避开对方重要部位;第二,一定要把他们打到骨折、打到见血。
只有见了血,他们才会怕他。
只有他们怕他,他才会安全。
至于那些被逐渐暴戾起来的戚时打到满地求饶打滚的伤残病号,谁又在乎呢?